勞工7天假還不還? 政院:現無恢復的必要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2-04 17:11

外界再度出現是否恢復7天假的議題,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4日表示,國定假日7天假已於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廢除,現無恢復的必要。(圖/翻攝臉書2016工人鬥總統)

總統蔡英文2016年5月20日上任後,二度修改《勞動基準法》,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制。不過為全面落實周休二日制,政府亦刪掉元旦隔日(1月2日)、青年節(3月29日)、教師節(9月28日)、光復節(10月25日)、蔣公誕辰(10月31日)、國父誕辰(11月12日),與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此舉亦引起部份勞工團體反彈,甚至被認為是民進黨這次九合一選舉大敗的原因,也因此外界亦再度出現是否恢復7天假的議題。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4)日表示,國定假日7天假已於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廢除,現無恢復的必要。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今(4)日表示,國定紀念日的7天假已於「勞動基準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廢除,確立週休二日的明確法源,使全國勞工與公務人員國定假日一致。目前並沒有恢復7天假的必要。

Kolas Yotaka表示,為落實勞工週休二日,讓勞工與公務人員休假一致,以解決例如:928教師節,有教師不放假、而勞工卻放假的問題等。所以在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基於多增加勞工全年週休假日的前提,廢除國定紀念日7天假,因此現階段沒有重新討論恢復7天假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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