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賄選案更一審判4年 李全教:政治追殺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7-11 16:53

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11日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判決。李全教對此判決難以接受,認為全案沒有任何金流、證據及令人信服的理由,卻仍然判他有罪,根本就是政治追殺,要卡他、斷他從政之路。

李全教說,全案沒有任何證據,甚至無任何金流,足證他是無罪的。目前,他正專心經營事業,已是一介平民,希望能還給他一個平靜的生活,不要再政治追殺了。

李全教被控涉及2014年底的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於2016年4月22日判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此案在2017年2月,台南高分院上訴審改判李全教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2018年7月11日台南高分院更一審駁回李全教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決。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