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4年色素作布丁粉 台南永詠公司1人收押禁見、1人50萬元交保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2018-07-04 18:16

衛福部食藥署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府衛生局,至永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聯合稽查,查獲業者使用過期2~4年的草莓香精、食用色素製作「布丁粉」。(圖/衛福部食藥署)

拿過期原料製作食品原料的事件再添一樁,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6月19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府衛生局,至永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聯合稽查,查獲業者使用過期2~4年的草莓香精、食用色素製作「布丁粉」。檢調單位當場將相關逾期食品添加物依法全數查扣。永詠公司負責人蔡女已被檢方裁定保50萬元,另名負責人林男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食藥署表示,永詠公司將逾期「丙二醇」(有效日期2016.7.26)用於生產「草莓香精RI-PG9-70800T」共63公斤,逾期食用黃色四號(有效日期2015.6.7)及食用黃色五號(有效日期2014.3.8)用於生產「布丁粉」及「雞蛋布丁粉」等產品,依據台南市調查處清查業者帳冊,自2014年7月銷售之違規布丁粉計約580餘公斤,惟該等產品現場均已無留存。檢調單位當場將相關逾期食品添加物依法全數查扣,並由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命業者暫停出貨。

衛福部食藥署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府衛生局,至永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聯合稽查,查獲業者使用過期2~4年的草莓香精、食用色素製作「布丁粉」。(圖/衛福部食藥署)

衛福部食藥署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府衛生局,至永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聯合稽查,查獲業者使用過期2~4年的草莓香精、食用色素製作「布丁粉」。(圖/衛福部食藥署)



食藥署經比對永詠公司進銷存資料,發現被過期原料製成的「布丁粉」及「雞蛋布丁粉」,分別銷往新北市、新竹市、台南市等3家業者,其中除新北市某豆花店由台南市調查處現場查扣38公斤布丁粉,現場銷毀44公斤布丁成品外,新竹市業者已將購入自用的雞蛋布丁粉退回,台南市業者購買之雞蛋布丁粉已用罄,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後續處辦情形,全力保障民眾食安權益。

食藥署表示,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添加物及原料,恪遵本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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