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大群館」爭議 北市都發局認定違規使用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2018-07-03 11:38

一地申請99個門牌違法使用當包租公?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身陷文化大學宿舍爭議。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身陷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爭議。北市都發局3日上午公布現勘結果,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

侯友宜妻子任美鈴名下的集合住宅,因租給文化大學做「大群館」學生宿舍,涉違反土地分區使用爭議,遭綠營窮追猛打。北市都發局日前發文要求文化大學10日內回函說明,文大已於29日回函都發局坦言,大群館是學生宿舍,也是教育設施,都發局昨日開會認定其適法性。

侯友宜日前首度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說明,現場貼滿一整牆超過四百張發票,侯強調全都有證據,一切合法,痛批綠營鋪天蓋地抹黑。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表示,現在已講不清楚當年建照如何發放,他認為公務員不會明顯違法,「一定是遊走法律邊緣」。柯文哲坦言,自己當市長3年半,根本不知道這件事,往前追查後,才曉得民國 86 年那張使用執照就有問題,「這20年在幹什麼?你問我,我也不知道。」

都發局3日指出,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除25日赴文化大學大群館現場勘查,再依照文化大學107年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係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住宅區」,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都發局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也樂意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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