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安會預告修《飛航事故調查法》 無人機也納管 破壞事故現場最高罰30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4-30 15:40

負責調查飛航事故的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預告修正《飛航事故調查法,將無人機事故納入調查範圍,未來因無人機失控造成重傷以上傷亡,或25公斤以上無人機發生嚴重事故,均將介入調查,如果事故關係者不配合調查或破壞事故現場,飛安會可祭出最高30萬元罰鍰。(圖/Pexels)

近年無人空拍機漸普及化,成為人人都買得起玩得起的新興玩具,但其衍伸出來的無人機操作安全、國安議題亦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我國順應世界潮流,由立法院在4月3日三讀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無人機操作相關規範、操作者資格納入管理。負責調查飛航事故的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也預告修正《飛航事故調查法》,將無人機事故納入調查範圍,未來因無人機失控造成重傷以上傷亡,或25公斤以上無人機發生嚴重事故,均將介入調查,如果事故關係者不配合調查或破壞事故現場,飛安會可祭出最高30萬元罰鍰。

三讀通過的《民航法》修正案規定個人擁有重量250公克以上的無人機,需辦理註冊;持有重量250公克以上,或具備特定功能無人機的政府、學校、法人或民航局經公告無人機的操作者,須經考試測驗合格,由民航局發給操作證正,才能使用無人機,違者可處6萬元~30萬元罰鍰。

《民航法》修正案三讀條文明定,個人操作無人機的實際高度不可超過距地面或水面400呎(121.92公尺),在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操作,違者將廢除操作許可,並罰處30萬元到15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沒收無人機。

《民航法》修正案三讀條文亦明定,個人不可用無人機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不可在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不可在日落後至日出前的時間飛航,違者罰處3萬元~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沒入無人機。

鑒於《民航法》已作出無人機相關管理規範與罰則,因此飛安會也針對《飛航事故調查法》提出修正,未來若無人機事故造成民眾死傷,飛安會就會介入進行調查;重量逾25公斤的無人機失事受損,就算未釀成傷亡,飛安會也會介入調查。

《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案擬規定無人機、600公斤以下輕航機的操作人、使用人需限時通報事故並配合調查,若不在限期內提供資料,飛安會可裁罰新台幣6萬~3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飛航事故調查法》也對擅自破壞飛航事故現場的人將來也擬有罰則,違規者將處6~3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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